为规范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显化农村集体土地资源资产价值,促进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支持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会同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组织专家起草了《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技术指引》(以下简称“技术指引”),并于2020年4月22日发布实施,原《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中估协发〔2016〕18号)同时废止。
技术指引主要内容:
本指引适用于位于城市市区以外的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具体包括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其他建设用地,以及耕地。位于城市市区以内的集体建设用地评估可参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有关规定。
运用各主要估价方法评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时,除参照遵循《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的相关规定,还应关注集体土地市场发育情况、集体土地空间分布特征等对地价形成的潜在影响。
运用各主要估价方法评估宅基地使用权价格时,除参照遵循《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指引中提出的集体建设用地价格评估的普遍性要求外,还应关注以下技术要点。
其他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以及未确定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的其他各类集体建设用地。
-
权利特征:应依据具体评估目的或经济行为设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
-
年期特征:无明确规定或约定的情况下,可参照相同或类似国有建设用地评估中的规则设定。
-
评估方法与评估技术要点:可参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之9.7的相关规定。
除参照遵循《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的相关规定外,集体建设用地定级应主要在因素因子体系及其量化评价方法、资料调查与整理、定级单元划分,以及结果确定等方面关注其可能存在的特色性差异。
除参照遵循《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相关规定外,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应主要在地价内涵设定、资料的调查整理与测算、成果表达方式等方面关注其可能存在的特色性差异。
新《技术指引》在2016年《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价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和2018年《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指引(征求意见稿)》基础上,结合了当前国家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显化农村集体土地资源资产价值及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等政策背景,进行修改完善,将为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支持,为农村集体土地价格评估提供技术指导。
(政策原文:可上下滑动)